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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委编办“五个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时间:2023-06-12 11:14:0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严庄进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正安县委编办坚持把严格管理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把监督检查作为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的有力抓手,“五个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一是共建人员流动机制。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的配合协调,牵头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管理的实施意见》,把空编补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彰显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编制空缺为前提,进一步规范人员流动的原则要求、调配条件、审批程序等事项,既有效杜绝超编进人,也不断满足用编需求。

二是实行倒逼监管机制。部门申报机构编制事项时,须按有关规定报送会议纪要、“三必查一评估”等材料,进一步督促部门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机构编制事宜;进一步督促部门及时做好登记管理、机构编制信息完善等工作,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名管理等工作齐头并进。

三是推行前置审核机制。强化事前监管,落实配备部门副职实行“双核制度”,组织部门配备部门副职时,需对部门领导职数、人员编制进行全面核实,确保不超职数、不超编制;部门配备股级干部、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事项,也需将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股级职数、人员编制、编制结构等作为基础依据。

四是落实配合协调机制。在严格管理、加强监督的基础上,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的配合协调,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纳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范围,切实发挥监督合力。对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机构编制部门及时跟踪,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限时整改。

五是强化信息反馈机制。对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机构编制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反馈;对于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时向县委编委报告,并按县委编委明确的要求抓好落实。